一、 办事的条件
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
二、 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父母双方均为外国人的申请签证或居留许可
1、 父母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2、 儿童在上海出生的证明(包括附页)原件及复印件;
3、 儿童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 如父或母在沪工作的,提交工作单位申请公函及父或母的有效签证复印件;
5、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此类儿童须在出生一个月内办理以上手续;如无法在一个月内取得外国护照,请在出生一个月内前来本窗口办理出生登记,并在取得外国护照后立即前来本窗口申请办理外国人签证或外国人居留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