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申请手续

                    

一、 办事的条件 

在本市工作的外国人。 

二、 办理的手续及需要提交的材料: 

1、 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 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的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 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 来沪工作人员学校的申请公函; 

5、 本市颁发的《专家证》原件; 

6、 本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长宁区金浜路15号); 

7、 学校开办批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首次申请,申请人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亲属代办。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需面见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他相关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