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启动的2024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及报名条件
详见语合中心官网(www.chinese.cn)相关通知
http://www.chinese.cn/page/#/pcpage/announcement?id=1821&page=1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30日
二、报名程序
1. 申请人须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人须在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申请表提交学校审核,并准备纸质材料。
2. 根据材料要求审核盖章后将所有材料纸质版递交至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协会将申请材料及候选人名单统一报送上海市教委审核,上海市教委审核申请材料后向语合中心推荐候选人。
三、纸质材料要求:
1. 《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原件。由学校主管校长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部属高校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市属高校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所有材料纸质版递交至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中小学教师申请材料由学校审核通过后,报所属区、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由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学校推荐意见后签署意见、签名(不能为签字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盖章后将所有材料纸质版递交至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2.单位推荐信原件。学校须为教师出具推荐信。如实对教师思想品德、教学能力(须注明教师教龄和课时承担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含)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证书复印件(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
6.其他材料请参考语合中心官网。
四、材料递交时间及地址
请各单位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12:00前(快递寄送的材料以签收时间为准)将推荐材料原件递交至上海教育国际交流协会。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245号
受理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点-下午3点(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寒老师
联系电话:021-52137878-201